有朋友在后台留言,建议我讲讲民国之后的历史。我说我还是讲古代史好了,反正科技虽然进步了很多,人性倒也一直没什么变化。
今天又来讲讲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的时候,为了富国强兵,任用王安石推行新法。王安石不是个空想主义的改革家,他在把新法方案递给宋神宗之前,他曾经在多个地方亲自试验过自己设计的新法,效果非常好。
所以王安石的新法,并不是空中楼阁,只要执行得当,是既能给朝廷增加收入,又不会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的。
例如著名的青苗法,设计上是很有人情味的。青苗法规定,农民如果没有钱购买种子,可以用较低的利息向地方官府借贷,然后等庄稼收成之后再行归还。这个做法实际上就是官府抢了地方上的高利贷商人的生意,而农民承担的利息也比较低。这样既增加了官府的收入,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唯一吃亏的就是高利贷商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资本”。
听起来真是太美妙的设计了。
可是到了实际执行的时候,却出了问题。什么问题呢?一是摊派,二是天灾。
在新法推行之前,虽然高利贷商人收的利息比较高,但并不是每户农民都需要借贷。而新法推行之后,朝廷就把新法创收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标准。虽然皇帝嘴巴上说不许搞摊派,不许强迫借贷,不许层层加码,但眼看着创收高的官员节节升官,你搞不搞摊派?地方官吏找上门叫你借青苗钱,你一个普通农民敢不给面子?以后还想不想混了?
结果,一大批原本不需要借钱买种子的农民也”自愿”借了青苗钱。
偏偏老天爷不给面子,新法推行之后,有很多地区遇到严重的旱灾,庄稼收成不好,借的青苗钱亏掉了。
如果像之前借的是高利贷商人的钱,虽然也很要命,但毕竟人数比较少,影响的面不大,再东挪西凑拖延时日也还可以;可现在借的是官府的钱,那些地方官吏要向上面报政绩,怎么可能让你拖延?大家都借了钱要还,谁还有余钱借给你?
地方官吏不顾灾情,大力催收之下,自然搞得民不聊生,哀鸿遍野。
后来,有个看管京城城门的小官吏叫郑侠的,偷偷写了封上书,夹在送给皇帝的文书里,递到宋神宗面前,痛诉青苗法造成的影响,还画了一幅《流民图》给皇帝,并且还发誓说如果废除青苗法之后三天不下雨,皇上你就把我砍了。
吓得宋神宗赶紧暂停新法,结果过了两天还真的下雨了。
按道理说,王安石和宋神宗当然不希望新法伤害百姓的生计,但问题是他们考核官员的标准,不是百姓生计如何,而是新法的创收有多少。既然考核的是新法创收,地方官员自然想方设法让更多的人借青苗钱,也自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催收贷款。
你当然可以认为这些地方官员没有人性,不顾民间疾苦。问题是他们如果不干,交不了差,皇上会炒他鱿鱼,换个人来干啊,下一任说不定更没人性?
既然自我牺牲也没有用,那当然是选择先保住自己的官位再说咯。
所以有时候,不一定是政策设计不合理,而有可能是考核标准出了问题。就像青苗法,如果不考核创收效果,而是考核扶贫效果,那出来的效果肯定完全不一样,地方官吏可能会用力借钱给贫困户,然后完全不管他们会不会还钱——当然,这又跟宋神宗富国强兵的目标不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