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创始人陆费逵先生(左五)、与工人、专家合影

中华书局创始人陆费逵先生(左五)、与工人、专家合影

1906年,陆费逵在一篇文章里指出,中国人之所以“知有乡谊而不知有国家观念,知有省界而不知有国家种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方言不一”。因此,要凝聚“全国人心”,就要从“统一语言”做起。这段话可以看作对国语运动基本思路的高度概括。显然,自一开始,方言就和“分省界、判同乡之成见”联系起来,成为国语运动主要的针对对象。20世纪20年代中期之后,在有些“革命家”眼里,方言更是成为“封建”势力的表征。与此同时,作为铸造“国家观念”的利器,国语则被提升为确立“国民资格”的要件。1923年,黎锦晖宣布:“不懂中华国语的人,当然没有中国公民的资格。”不久沈恩孚(1864—1949)也提出:“不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要懂得国语,假使不懂国语,就是没有国民的资格。”

不过,对方言纷歧的批判,是否即意味着国语运动应把打倒方言作为一个努力目标?按照“一个民族,一种语言”的原则,答案自然是肯定的。1902年,《外交报》刊发的英国传教士“利君”的演说便预测:“中国苟能永远自主,则各地土音,必尽易为官话。将来铁路大通,往来便易,复多设学校,教化齐同,土风之不操,有断然者。”那么,语言的统一即“土风”的绝灭。1910年,由日人主办的《盛京时报》发表了一篇倡导国语统一的文章,提及西方“宗主国”禁止殖民地人民使用“土语”,“以消杀其故国之思”。这些例子隐含了两个假定:语言塑造了人的认同,而方言所代表的认同和国语的认同是对立的。

中国的国语运动同样是从第一个假定出发的,但对于第二个假定,则有不同的看法。它的不少领袖人物都明确宣称:国语和方言并非你死我活的关系;在统一国语的同时,也应容许甚至鼓励方言的存在与发展。比如,早在1911年,陆费逵就提出,国语须求“语音完备”,而中央教育会议通过的统一国语办法案“仅以京音为准”,不能囊括各地方音,他担心“将来各省之音,势必归于消灭”。作为国语运动最早的倡导者和积极参与者之一,这段话清楚表明了他的态度:国语统一不能以方音湮灭为代价。

《吴歌甲集》

《吴歌甲集》

这方面更为自觉的思考是随着白话文运动的推广而展开的,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胡适所说的“活文字”的概念,它被拿来论证方言写作的合理性。朱执信提出:对于“一般”中国人来说,“文话是中风麻痹的,国语是还没有活的,真正活的还是土语”。因此,大部分写给本地人看的文章都可以“用土话做”。二是歌谣运动,其初衷本是搜集民间文艺,为国语和国语文学提供“最需要的参考材料”,但如同周作人所说,“歌谣原是方言的诗”,二者具有一种天然的亲缘性。在歌谣运动中,如何记录方音和方言日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不但推动了方言调查和研究的开展,也刺激了学界对方言文学的关注。其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当属1926年年初顾颉刚搜集整理的《吴歌甲集》出版,胡适、沈兼士、俞平伯(1900—1990)、钱玄同、刘复都给此书写了序言,纷纷为“方言文学”背书。

新文化运动者对方言和方言文学鼎力相助,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既有实用性质的(即“与普通人发生交涉”的需要),又有美学性质的(方言的表现更为活泼),或从价值论立场出发,或来自学理的考量。就方言与国语的关系而言,他们多强调二者互为依赖,密不可分:方言是国语的形成条件,也为后者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源。钱玄同提出,“方言是国语底基础”,它“是帮国语的忙的,不是拦国语的路的”。周作人建议,方言中有许多可以补充国语不足的表述方式,应“正式的录为国语”。胡适更指出:“国语不过是最优胜的一种方言。”这个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国语虽然“优胜”,但也还是“方言”,与其他方言相比,性质并无根本不同。语言如此,文学亦然。胡适强调,“今日的国语文学在多少年前都不过是方言的文学”,方言文学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渐渐为大家所接受,才成为“公认的国语文学的基础”。因此,“国语的文学”是“从方言的文学里出来的”,而其最终“仍要向方言的文学里去寻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

其实,胡适根本就怀疑“国语统一”的可能:“国语统一,谈何容易。我说,一万年也做不到的!无论交通便利了,政治发展了,教育也普及了,像偌大的中国,过了一万年,终是做不到国语统一的。”语言总会变化,“谁也不能专凭一己的理想”使其整齐划一。更重要的是,这还不只是“能不能”的问题,也是一个“要不要”的问题:“国语统一,在我国即使能够做到,也未必一定是好。”胡适认为,在国语文学之外,中国还“有两种方言文学,很值得而且一定要发展的”,即吴语文学和粤语文学。它们各自表现了“一部分文学的精神”和“一部分民族的精神”,应获得“自由发展”的机会。直到晚年,他还重申:“当初我们提出国语文学时,我们不注重统一。”针对台湾的国语推广运动,他也在各种场合呼吁,对方言“不要严格的限制”,应听其“自然”。

俞平伯和钱玄同的态度也不遑多让。俞氏宣布:“我赞成统一国语,但我却不因此赞成以国语统一文学。”从事实上说,“方言文学的存在——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我们决不能闭眼否认的,即使有人真厌恶它”。从价值上说,“方言文学不但已有,当有,而且应当努力提倡它”。因为它才是“现在真的活人们口中所说的”,最能反映“真我”:“我觉得最便宜的工具毕竟是‘母舌’,这是牙牙学语后和小兄弟朋友们抢夺泥人竹马的话。惟有它,和我最亲热稔熟;惟有它,于我无纤毫的隔膜;惟有它,可以流露我的性情面目于诸君之前。”这里的理由和朱执信相似,但更侧重从“个性”角度立论;“牙牙学语”一句,尤其刻画出一幅天真纯洁、不被社会“污染”的图像。这些都意味着,方言自有其独立价值,不需依附于国语。钱玄同说得更直接:方言是“一种独立的语言”,方言文学“是一种独立的文学”;“它们的价值,与国语跟国语文学同等。它们决不会因为有了国语文学而灭亡,它们也决不是因为国语需要它们做原料而保存。它们自己发达,它们永远存在”。

钱玄同隶书

钱玄同隶书

值得玩味的是,俞平伯特别在文中声明,自己的见解“自然和国语热的先生们有点背道而驰的样子”。钱玄同便专把此话拈出,“一本正经”地反驳道:“平伯先生提倡方言文学,我完全同意;但他认为提倡方言文学跟提倡国语文学有点背道而驰,这话我却不同意。”其实,俞平伯不过是在讽刺那些“国语热的先生们”,钱氏对此当然心知肚明;他故作庄语,乃是自觉配合俞氏演一出双簧。俞平伯挖苦的是什么人,钱玄同清楚得很——就是一些“所谓教育家也者”:

他们最爱咬文嚼字,他们最爱凿四方眼儿。他们开口便要分别怎样是文,怎样是语;什么是官话,什么是方言;哪个字是文体绝对不用的,哪个字是语体绝对不用的;国语文法应该怎样规定,国语词类应该怎样限制;文雅了又不好,俚俗了又不好(如只许用“的”,用了“之”就说太文了;只许用“头”,用了“脑袋”又说太俗了);欧化了又要反对,民众化了又要反对……

钱玄同主张,国语应“活泼、自由、丰富”,而要致此效果,就得兼容并蓄:“采自活语,方能活泼;任意采之,斯乃自由;什么都采,然后丰富。”方言、外语乃至文言,不拘一格,皆在采获之列。似“教育家”们这般“违反自然、缚手缚脚”,当然令他生气。

钱玄同多次批评,“现在那种顶着国语统一的大帽子来反对土音方言的议论,高谈平民教育而完全不顾——甚而至于要排斥民众的活音活语的见解”,比“守旧”言论“更要不得”。此时新旧对决胜负已定,旧派已不足为虑,新派中的教条言论,反有成为一种新专制的危险。钱氏对“所谓教育家”的反感,其故在此。刘复更指出,不要“把统一国语的‘统一’,看做了统一天下的统一”。后者的目的是“削平群雄,定于一尊”,但语言有其“自然的生命”,不能用人力“残杀”。“我们必不能使无数种的方言,归合而成一种的国语;我们所能做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在无数种方言之上,造出一种超乎方言的国语来。”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林语堂用吴语撰文,大张“方言文学”的旗帜,理由也还一样:“为啥要提倡方言文学?……为只方言自身本来与啥个国语呒不分别,像煞楚霸王与汉高祖,成则为帝,败则为贼。但是因为汉高祖一旦为帝便要尊孔,不敢勒浪儒家帽子头上撒泡尿,失脱不少沛郡无赖本色,实在可惜……还是方言俗语来得灵活。”这些理由都超出了实用考虑,而与新文化运动提倡个性、反对专制的价值取向有关。

尽管多数新文化运动领袖都支持方言和方言文学,但还没有激进到主张以方言代国语的地步;有之,则是孙伏园(1894—1966)。孙氏预言,随着国语统一和中国字拼音化的发展,将来“必有革新派起来,主张以各地方言代替国语,又必有今日被人认为洪水猛兽的国语运动中的末代子孙出来拼死地反对,但到底还是反对不了”。那时“京语一定自成一种文字,取得国语的七八分遗产,相对于今日之意大利文字;豫、鲁分得的遗产较少,只相当于今日之法、比;长江流域更少,仿佛今日之英、美了”。这全靠中国字拼音化之力。因为一旦拼音文字成功,“用拼音文字代替拼音文字”(意为用一种方言的拼音文字代替国语拼音文字)就很容易了。届时“无论你怎样主张一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国语,一世界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世界语,理论上怎样充足,事实上怎样便利,但于方言文字的发展仍然是无碍的”。由此看来,“现在”提倡方言文学还“太早了”,因为方块字还没有废,“方言文学与非方言文学其间的差别到底有得了多少,还不是就是那么一回事吗?”

前排左起:周建人、许广平、鲁迅;后排左起: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

前排左起:周建人、许广平、鲁迅;后排左起: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

孙伏园的思路是:西人是先有统一的拉丁文字,再有写方言的白话文。因此,把文言比作拉丁文实非其伦:“拉丁文在欧洲所以渐渐失去势力,缘故是各地的语言都自己成功文字,渐渐的取拉丁文的地位而代之了。但是这件取而代之的事,里面含着一个重要分子,便是以多代一。”而在中国,“文言文的地域是十八省等等,白话文的地域何尝不犹是十八行省等等。所以,以白话文代文言文,止是以一代一”,还不是“各地中国人自己所有的语言文字”。若“用语言学上循序渐进的步子来衡量”,文言和白话其实“同站在一个阶段上”,尚不能与“英、法、德、意各语代替拉丁文”相比。因此,“现在我们的路只有一条,就是赶紧把我们的文字改成与欧洲的拉丁一样”;及至“以拼音文字统一全华”之后,再“用北京语、齐鲁语、江浙语、闽粤语代替”之,那才是真正的进步。

孙伏园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英、法、德、意各语代替拉丁文”的过程,也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和欧洲诸国民族主义兴起的过程,与中国民族主义重在国内统一的立场截然相反。事实上,按照他的看法,国语运动的终极目标倒成了语文的分裂而非“统一”。好在大多数论者并不这般食洋不化,跟从西人亦步亦趋,而是希望同时维持“多”和“一”的平衡,既不是“以多代一”,也不要“以一代多”。

1920年,张士一提出:统一国语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把各处的方言都改变一些,使他们趋于折衷,成为统一”;第二种则“不求改变方言,只求个个人除了方言之外,还能说第二种同一的语言”。在张士一看来,第一种办法只能造成一种“混合语”,不能真正实现语言统一;可行的是第二种办法。他的理由是,方言根植于社会,“寿命很长,难死得很;要强制去消灭他,或是改变他,是做不到的”;但一个人“学习第二种语言”却是可能的。其时张氏正和胡适、钱玄同、刘复等就国语的语言标准问题进行大辩论(参看第七章),后几位都是所谓“混合语”的支持者(后来有所改变,那是另一回事),但他们对于方言的态度则并无分歧。张士一所提出的,实际是国语与方言并行的“双语”制。而这也是周作人的想法:在“统一的国语之下必然仍有各地的方言”,要解决它,“只须国民于方言以外必习得国语”即可,好在这本身“并不是什么难事”。

黎锦熙

黎锦熙

1926年年初,由一批国语运动积极分子倡议,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召开了“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在黎锦熙起草的《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中,“国语统一”和“国语普及”被确定为国语运动的“两大宗旨”,它们各自又包含两个层次:“国语统一”兼有“统一”和“不统一”两面,“国语普及”也兼具“普及”和“不普及”两面。该宣言强调:“国语统一,并不是要灭绝各地的方言。”方言不但于“事实上不能灭绝”,在“文学上”亦有其独特“价值”。从国语统一的主要途径看,在教育方面,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应学会国语,“僻陋的农村、不交通的乡镇”可以不说国语,但必须“能够写得出表示国语的拼音文字,能够读得懂一切国语的书”,此即“统一”。一般平民则“不必一定要学习标准的国语”,可以用注音字母书写其方言,此是“不统一”。在文学方面,“国语的文学”是“统一”的,民间文学则可使用方言,以保持其“真相大明精神活现”,又是“不统一”的。“总而言之,统一的国语,就是一种标准的方言;不统一的方言,就是许多游离的国语。各有用途,互相帮助,这就叫‘不统一’的国语统一。”

文章虽出自黎锦熙之手,但既题为“大会宣言”,自应代表会员共识。从国语文学运动初期的“不注重统一”,到将“不统一”明定为“宗旨”,国语运动保护方言的意识愈益自觉,历历可见。

“双语”构想获得了多数语言学家的认可。20世纪40年代,罗常培曾在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的一次常委会上提出:“国语务求统一,应该全国一致推行国音国语,不必再顾方言。”吴稚晖当即反驳:“方言是自然存在的,即使将来国语通行全国,而各地方言仍会在各地老百姓嘴里应用,决不会归于消灭。”1946年,吕叔湘声明:“咱们提倡国语,可不是要消灭方言。”王力则提出“提倡国语,拥护方言”的口号,不但不“消灭”,还要“拥护”之,态度更为积极。1959年,赵元任在台北讲演,也还是坚持国语运动的初衷:

推行国语最后目标是否应达到一国一语之程度?一国一语看怎么讲,全国人人都能用国语,这是一个标准。还有一种就是全国人人都不用乡语,这又是不同的问题。第一种是我们应该努力求达到的,并且我相信能够达到。第二种不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也没有好处。

现在让我们再一次回到中国字拉丁化运动。如前所述,中国字拉丁化运动者指责国语运动“强迫”各地民众放弃自己的语言去学习国语,实际就是文化上的“侵略”和“独裁”。他们主张制订拼写方言的“拉丁化新文字”方案,提倡通过各地方言的自然发展、融合而形成一种“共通语”,在此过程中,必须保障所有方言都应有“均等的机会”去“参与”“共通语”的创造,以贯彻“民主”原则(参看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

《国语周刊》

《国语周刊》

但问题是,国语运动本无打压方言之意,对于这种政治先行的批判当然不服。1932年9月,何容用笔名在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主办的《国语周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责左翼人士“把国语统一的意义,看得太死”,唯恐其“妨害了,或阻止了,各地方音的发展”。其实,“‘国语统一’并不是‘中央集权’,多少倒有点像‘分治合作’或者‘均权主义’”。国语运动不但不会消灭方言,而且提倡各地方言“尽量发展”,亦努力“吸收”某些方言成分。

不久,黎锦熙又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国语“不”统一主义》,先在北平《文化与教育》旬刊连载三期,之后又由《国语周刊》分两期转载,国语运动方面对它的重视,可见一斑。其实,此文不过是对《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宗旨的重申而已,其中有一大段根本就是原文照录。但这篇文章更具针对性:首先,在《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中,“不统一”只是国语运动两大宗旨中第一个宗旨里的一个层次,此处则正式升华为一种“主义”,且以文题方式表示,重要性明显上升;其次,文章举出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法令中的不少条目,指出它们都是根据“不统一”原则确立的,表明这主张已见诸行事,绝非空言;最后,文章在结尾处强调,“‘国语统一主义’,为的是全民族精神之团结;‘国语不统一主义’,为的是各地方特性之利导”,将“统一”和“不统一”的关系揭示得更清晰。对比两篇文献可知,这层意思乃《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所未言,十有八九是在与中国字拉丁化运动交锋过程中发挥出来的。

中国字拉丁化运动的醉翁之意本不在酒,黎锦熙等人的辩白自然无用。不过有一点是很清楚的:无论是中国字拉丁化运动,还是国语运动,大家其实都反对废止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