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一个群里,讨论起慈禧太后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的故事。我说了一句:“有些事情,可能与我们以往的认知不一定同,比如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问题,其实那笔钱本来就是各地大员捐给慈禧做寿的,只是存在海军衙门,并不是军费,不是用来购买军舰的钱。当然,如果慈禧是有见识,她应该把这笔钱拨给海军购置装备,而不是用于修园子。”

一位著名学者回答我:“给西太后做寿的捐款,是不可能进海军衙门的,挪用是铁的事实,只不过,是以建贵胄水师学堂的名义挪用的。”

我非常尊重这位学者,但我很不喜欢用“铁的事实”这一类措词来讨论历史。所以他一说“铁的事实”,我就闭嘴退让了。历史哪有什么铁的事实?都是在不断的挖掘当中,不断发现比原来更接近完整的事实,但永远也不可能说已经十分完整了。如果铁了,那就是十分完整了,没有质疑余地了,没有讨论余地了。

也可能是我在讨论时使用的“经费”这个词,用得不够准确,所以引起误解。我没有能够把修园子费用的明细账列出来,到底挪用多少?分多少次到账?每次到账的来源是否一样?其中报效有多少?军费多少?办公费多少?我没能解释清楚,也是一个问题。

追究一下这笔费用的来源,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对清朝的官场运作,有更多了解。我所知道的事实是怎样的呢?

几乎所有历史书,都说慈禧太后挪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是甲午海战失败的原因之一。事实是怎样呢?光绪十三年(1887)是光绪帝亲政之年,需要把宫苑修葺一新,慈禧打算从从海军经费中借拨三十万两,修葺三海,等粤海关派筹的钱解到再扣还。

说说慈禧修颐和园的旧事

大清海军

但这笔钱能否真从粤海关派筹款中偿还,新任粤海关监督增润已经明言,并无把握,不过望梅止渴而已。当时李鸿章正向英国购买两艘快船,由于英镑汇率攀升,以致原款不足支付,还欠了一大笔款,不知如何筹措。当醇亲王写信告知李鸿章,要拨出三十万两修葺三海时,李鸿章万分不情愿,在回信中,罗列了海军种种的经费困难。

海军衙门的经费,按规定每年有四百万两,但往往解不足数,真正岁入只有二百九十万两左右,这只是日常开支,不包括购买军火、修筑炮台等非月度、年度固定开支的项目,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其他开支,如每年协助东北练饷、平粜、赈灾、井工、河工、修葺宫苑、皇陵等,五花八门。最后李鸿章还是从海署的日常开支中,拨了一部分给朝廷修三海。

后世史家,往往笼统说慈禧修颐和园挪用了海军经费,其实,准确地说,是挪用了海军衙门经费,即海军衙门的办公费用,而不是购买军舰和练兵的费用。这两者当时是分开的。当然,如果海军衙门经费不足,也会影响到海军的运作。这是牵一髪而动全身的事情。

说说慈禧修颐和园的旧事

北洋海军

清漪园是北京三山五园之一,咸丰十年(1860),遭到英法联军破坏,大部分建筑严重受损。慈禧最后选定以清漪园作为晚年常住之所,需要进行重修。光绪十二年(1886),奕譞以创办昆明湖水师学堂为名,清漪园的修葺工程,搭上顺风车,已悄悄开始了。

颐和园工程,由海署的两位大臣奕譞、奕劻主持,很难让人不产生联想。当时,由海署奏请户部每年添拨洋药加厘税银一百万两,其中以二十万两分年缴还三海修工之款,其余四十余万两,一半用于修建颐和园等处工作,一半留为续办第二支海军经费。这可以说是挪用了海军经费,也可以说是海署申请回来的专款。

说说慈禧修颐和园的旧事

颐和园

九月,李鸿章接到奕譞来信,希望他与各省督抚商量,设法集款二百万两,存储生息,以备分年修葺颐和园之用。李鸿章分别写信给两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曾国荃、湖广总督裕禄、四川总督刘秉璋、湖北巡抚奎斌、江西巡抚德馨等疆吏,请他们协助筹款。

各省督抚都明白这款项的用途,谁也不敢怠慢。张之洞认筹一百万两,曾国荃、松骏(浙江巡抚)认筹七十万两,裕禄、奎斌四十万两,刘秉璋二十万两,德馨十万两,李鸿章二十万两,合共二百六十万两。海军衙门奏称,这是“海军经费”,存款生息,以补正杂款之不足,专备购舰、设防一切要务。但实际上用作修葺园林,已成公开的秘密。

慈禧挪用部分海军经费修三海一事,确实证据如山,但挪用的是办公费,而不是军费,具体挪用了多少,恐怕永远是一笔烂账。但后来修颐和园的二百六十万两,持平而论,属于报效,并非出自海军经费,本来与挪用海军经费一事无关,但偏偏发起者是海署大臣,又以海军名义筹款,以海军名义存款取息,入了海署的账,想撇清干系,则戛戛乎其难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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