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有男子在广州地铁用手机静音看不雅视频,被举报后引发争议……

12月15日,有网友称,在广州地铁2号线,一名男子在车厢中用手机观看不雅视频,结果被另一位乘客看到并举报,后来该男子被警方带走。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网传视频截图

两日后,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此事公安机关已经介入。

不过,事件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时,很多网友评论的重点竟不是在地铁看不雅视频的行为,反而是质疑这名举报的乘客为什么偷窥别人的手机……

01

举报者与被举报者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穿浅黄色上衣的男子戴着口罩,倚靠在地铁扶手上,低头观看手机播放的视频。

视频拍摄者张先生指出,事发广州地铁2号线昌岗站,“我进地铁车厢是直接靠门边站,他在我前面,他在看(视频),他是在车厢的中间在看,我在他后面看到了,当时看到的应该不止我一个。”

张先生补充道:“我看他没戴耳机,确实没有(外放)声音,但有(播放)画面出来嘛,在公共场所这应该是违法了吧。他已经交给警方处理了,我看到地铁工作人员把他拉了出来。”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网传视频截图

有媒体致电广州地铁,询问男子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工作人员答复称:“地铁乘坐过程中不应该这么做。”

广州公安地铁分局辖区的派出所则回应,对于涉案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还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情况,违法要看达到什么程度,怎么处理,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等几种情形。”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图源网络

另一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说,情况会通知嫌疑人家属,不便告知媒体。

02

地铁中的手机是公共空间吗?

从法律层面上看,男子在地铁车厢内即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是否违法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律师解释,个人在私密空间内观看不雅视频并不违法。只要观看的时候,没有传播,没有复制或者转发给别人,就不认定为违法。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但该男子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传播”呢?对此,网络上议论纷纷。

有网友认为,该男子没有外放声音,也没有主动给别人看,观看过程是“私密化”的。即使有少数乘客关注到,但传播范围有限。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网友观点

还有网友将矛头指向视频拍摄者,认为报料者偷窥他人的手机屏幕内容,侵犯了他人隐私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网友观点

不过,亦有网友认为,在公共交通工具内、拥挤的人群中,即便是所谓的私密化观看,也会因为所处的环境特殊,而不得不“挤入”公众的视线。

在公共场所观看不雅视频,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信息“传播力”。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网友观点

还有网友想起了2002年发生的“陕西黄碟案”,一对普通夫妻关起门来在家中看黄碟,不料租黄碟一事被人举报,警察突然闯入家中。最后,警方向这对夫妻赔礼道歉,并补偿了2.9万元钱。

公民的家固然是需要被保护的私人空间,但公民的手机作为通讯工具,又算不算需要被保护的对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因此,有网友就担心到,现在进入地铁已经要安检了,如果未来有人以查“不雅内容”为理由,检查地铁乘客的手机,那乘客能否还能以宪法第十四条进行拒绝呢?

03

“不雅”与“淫秽”的区别在哪里?

除了手机屏幕属于私域与公域的争议之外,还有一些难以厘清的问题也引起了网友的讨论。

 

在报道这起事件的过程中有媒体使用的词汇是“不雅视频”,有媒体使用的词汇则是“淫秽视频”、“色情视频”,前者和后者显然是有区别的

 

例如,在公映电影中的男女亲热镜头、身体裸露镜头,短视频平台上衣着暴露的小姐姐跳辣舞,你都可以定义为“不雅”,却很难说是“淫秽”、“色情”。喜欢看这些内容,你可以说他品味低俗,但却不能说他违法犯罪。

 

因为根据中国刑法,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对于赤裸裸地描写性行为的作品,当然比较容易认定为淫秽物品。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究竟事件中地铁男子在手机中观看的是属于哪一种?媒体的报道就有点语焉不详。

即便对于刑法所认定的淫秽物品,其定义也带有非常大的复杂性和主观性。正如我们常常也无法解释《金瓶梅》是可以研究的古代文学作品,还是应该封禁的色情书籍,研究男女性生活的话题究竟是生殖科学还是宣扬淫秽?电影《铁达尼号》和《色戒》中的裸露和男女主角画面算是艺术还是色情?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图源网络

如果这些对于很多法学专家来说都往往存在争议,那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更难判断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现在手机上每天来往的视频信息众多,很多视频在点击打开之前你都不知道是什么内容。坐地铁时,朋友在微信发来一条视频,我们是应该打开还是不打开?万一打开了,是色情视频,会不会被旁边的乘客看到而且举报,然后被警方带走呢?至于在短视频中刷到“擦边”视频,便是更加容易出现的情况。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总的来说,如果一个人在公共空间公然传播淫秽内容,无疑应该受到处罚的,但是在具体事件中,区分公域和私域、不雅与淫秽时,必须更加谨慎,而且立法和司法机关也应该给予清晰的标准,告诉公民何为合法何为非法。否则,当执法不透明并带有随意性,那法治建设就无从谈起。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裁判文书对于公民自身以及他人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是非常具有价值的,真实而详尽的法律案例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司法参考与法制教育的作用。

地铁中的手机屏幕,究竟是公域还是私域?

▲中国裁判文书网

然而,最近却传运行了十年之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将关闭,取而代之的是,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上线,仅对法院内部开放,不再面向公众……

各位自己友,

你怎么看男子在地铁看不雅视频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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