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站在六百多米宽的珠江岸边时,会惊讶地发现,在谷埠(长堤对开江面)、沙面一带江面上,似乎存在着另一座“广州城”,成千上万的船只,密密麻麻,几乎铺满江面,构成了一个迷宫般的水上城寨,外国人管它叫“floating city”(水上城市)。

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细致地描述了这个水上的壮观场景。他写道:“河面上挤满了本地船只,包括那些现在差不多完全绝迹的沿海航行的中国帆船。当时它们航行于中国南北各口岸、西里伯斯岛、婆罗洲、爪哇、新加坡,以及马尼拉等。一长列盐船排在河南岛岸边,这些船从电白和澳门的西南海岸把盐运到这里。”他说,从内地来的货船、客船、疍家艇和内地来的船艇、官府的巡逻船及花艇等,数量十分惊人。“此外,还有舢板,以及来往河南的渡船,还有一些剃头艇和出售各种食物、衣服、玩具及岸上店铺所出售的日用品的艇等;另外还有算命和耍把戏的艇——总而言之,这简直是一座水上浮城。这条江给人一种极好的感觉——毫不停息的活动,低微的噪音,生机勃发和愉快欢畅。”这是站在一个旅游者角度的观感。乾隆年间随马戛尔尼使团来过广州的安德森(Anderson),以敬畏的语气总结:“在这条宽阔的河流航行所带来震撼让人无法形容。”

昔日广州:神秘的水上社会

仿佛那是一个王法管不到的水上独立王国,有着自己的生存法则和运作模式。陆上人家与水上人家,从来都很隔膜,一想到在这种“冇王管”的地方,有多少阴暗的角落,隐藏着多少贫穷、堕落、污秽、狰狞、罪恶的事情,就让人不寒而栗。

其实这里并非法外之地。水师的船只在珠江水面巡逻,维持治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广东巡警总局成立,局址设在城北飞来庙,其后迁到南朝街。广州从此有了警察,他们大多是从绿营中挑选出来的,头戴草帽,身穿蓝布衫裤,打黑布绑腿,脚蹬草鞋,胸前佩一枚椭圆形的黄铜胸章,刻着“广东省城某某分局某某号”字样,腰间配一把五响手枪,还有警棍和警笛,开始在街道上和水上巡逻了。

警察的饷银是每月广东银毫八元。这些钱部分就是来自妓女们交的营业税。光绪三十四年(1908),巡警总局改组为广东巡警道,专管全省警务,诸如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等,包括疍民。水上警察部设在海珠岛上。但面对数量庞大的“水上城市”,警察数目简直少得可怜,作用十分有限。

疍家的身世,蒙着某种神秘色彩。最悲壮的传说是,秦始皇平定岭南后,一些不愿臣服的越人逃到海上,从此不践秦土,过着浮家泛宅的生活。比较浪漫的说法是,疍家起源于周秦,是范蠡和西施漂泊江湖繁衍出来的后人。比较怪力乱神的说法是,秦始皇发童男童女入海,求蓬莱神仙及仙药,结果仙药没求到,这帮童男童女却在海上开枝散叶了。还有人说,疍家和秦始皇没关系,他们是“五斗米道”卢循的遗种,另外一些人反驳说,疍家和“五斗米道”没关系,是大元留下的色目人子孙。总之,在陆上人眼里,疍家是一个“异类”。

昔日广州:神秘的水上社会

高度密集而狭窄的船上,居住着数以万计的“河疍”(以区别于海边的“海疍”)。疍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海南、香港各地,广州的疍民数量,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1930年代的一份调查报告说,“差不多一百年前,有些外国人以为他们(在广州)约有十万人。十余年前,又有些外国教士在广州河上传教者,以为他们约有三十万人。别有一位在海关当职的西人,以为他们约有五十万,也不算多,可是这种估量,和政府方面的统计,相差未免太远。据广州水上警察局的报告,从民国十七年(1928)至二十一年(1932)疍民的数目,约有七万人左右,但是这个数目,完全是根据着疍民之亲身到局报告者而言。”

以官方的统计方式,结果与事实,往往有较大出入。老百姓素有“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的观念,不会主动向官府报告自己的家庭情况,害怕按人头征税,能瞒就瞒。因此,近代学者陈序经估计,1940年代中期,珠江流域及广东沿海的疍民,不少于一百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仅广州一地,还有六万多疍民。

疍民与广州人的渊源,从史籍中,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有关疍民的最早记载,见之于《晋书》:“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如果按每户四人计算,就有二十万人。明人顾炎武后来注释,所谓“不宾属者”,乃指“蛮蜑杂居”者。而“蜑户”一词,最早见于宋代《太平寰宇记》:“蜑户,县所管,生在江海,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载于该书卷一五七《岭南·广州新会县》内,可见疍家在史书上一出现,就与广州有不解之缘。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也说:疍人“以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让人更联想到南越人“断发文身”的习俗,两者关系,呼之欲出。

昔日广州:神秘的水上社会

对广州疍民有深入研究的近代学者伍锐麟在他的调查报告中,对这个水上王国,描述得非常细致,他形容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世界”。疍民的船和陆上人的房子一样,排列成行;经营的职业,也和陆上人一样,应有尽有。陆上人的寓所与商店是分开的,他们也一样。伍锐麟写道,陆上的商业分成不同区域,物以类聚,而成为十三行、打铜街、故衣街等,水上城市也一样物以类聚,“比方柴船是和柴船聚在一处,货船是和货船聚于一处,娱乐艇又和娱乐艇聚于一处。此外小贩艇、过渡艇,以至神道艇,形形式式,举不胜举。而且他们一切的起居、饮食、婚姻、丧祭,无一不在水上”。除非他们自己喜欢,否则他们不必跑到陆上,就可以解决生活的一切所需。“总而言之,”伍锐麟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他们是自成一个世界,别有一个天地。”

历朝历代,都把疍民视作贱民。坊间一直有所谓“下九流”之说,即一优(戏子)、二娼、三皂(差役)、四卒、五批(修脚甲)、六捶(捶骨)、七奴(包括门房)、八疍、九剃(理发)。疍民被人挖苦是“疍家獭”、“水流柴”,不得与岸上的人通婚,不准读书考取功名,甚至不能穿鞋著屐上岸。她们在珠江摇着一只小艇,卖艇仔粥的,卖河鲜、生果、饼食、鲜花的,开妓艇卖唱卖身的,摆渡过江的,终日漂来荡去,吆喝兜客。

雍正七年(1729),胤禛皇帝颁旨准许疍民上岸定居:“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许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这是破天荒第一回,有能力的疍家纷纷弃船登陆。上岸以后,便迅速融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一切与身世有关的印记,都竭力抹得一干二净,甚至不惜改名换姓,依附于当地大族。因为疍家身份留给他们的记忆,实在太过凄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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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疍民在陆上无田无地,也缺乏其他谋生技能,往往还是离不开船艇,只能聚居于珠江两岸和增埗河边,在城西第一津、黄沙、如意坊和城东大沙头、二沙头、猎德、冼村,以及河南、芳村的河涌岸边,搭建水棚栖身,生活颇为艰难。有手艺的男人,就去做斗木佬、泥水佬;没手艺的,只能靠膊头揾食,在码头、栏口做苦力,担担抬抬,或运私盐、捞鱼虾,女人去棹艇、削竹、编织、缝纫,或以晒咸鱼为业。连这些也做不了的年轻女子,很多便沦为公娼私娼。清代禁止“淫业”,但由于从业人数太多,仅广州一地就有七八万娼妓,禁不胜禁,官府索性以税代罚,向妓寨抽取“花捐”,纳税的妓女,就成了公娼。

道光年间,谷埠汇聚了无数脂粉寮,也就是伍锐麟说的“娱乐艇”。低级的自称推拿艇、酒菜艇,乌篷船头挂着一盏荧荧小灯,随波漂荡。穿着大襟衫的艇妹,一边摇橹一边唱:“买花哩,买花哩,买到桥头一朵花。”穷鬼男人趁夜色爬到艇上,一壶比水鬼还淡的酒,一碟南乳花生,和艇妹打情骂俏一番,听一两段《叹五更》,说些胡编乱造的故事,就消磨了一个晚上。广州人把这叫做“蠄蟝局”。

高级的“娱乐艇”叫紫洞花艇,错彩镂金,灯彩辉煌,极尽纷华靡丽。出身官宦家庭的公子哥儿张心泰,在《粤游小志》这本书中,描写紫洞花艇:“艇有两层,谓之横楼,下层窗嵌玻璃,舱中陈设灯洋镜,入夜张灯,远望如万点明星照耀江面。纨绔子弟,选色征歌,不啻身到广寒,无复知有人间事。”当过番禺县教谕的刘世馨在《粤屑》中,也有类似的摹述:“裙屐少年,冶游公子,日集于楼船寮馆之间,庖厨精美,珍错毕备,喧闹达旦。当夫明月初升,晚潮乍起,小艇如梭,游人若市。卖花声过,素馨、茉莉之香,阵阵扑鼻,莫不往来穿插于曲港之间。十里繁灯,朗争星斗,而亭台箫鼓,画舫笙歌,锽聒杂沓之声不绝,真消金之窝,迷魂之阵。”

中国传统,并不特别歧视妓女,士大夫甚至视携妓冶游为名士作派。懂得琴棋书画的妓女,尤其受到追捧,在小说、戏曲中,往往成为可歌可泣的主角。清初广州就有一位名叫张乔的妓女,与陈子壮、黎遂球、陈子升等诗人来往密切,经常在他们的文期酒会中,侍奉笔砚,互相唱和。她死后葬在白云山梅花坳,出殡之日,超过百名骚人墨客前来扶柩,每人一花,环植其冢,并赋诗一首,以寄哀思。张乔墓被称为“百花冢”,是后世文人凭吊的一个景点。但紫洞花艇似乎没有留下什么高人逸士的足迹,也没有出过张乔这样的名妓,充其量就是一个纨绔子弟的销金窝。对粤菜和粤乐的提升,也许还有点贡献,其余皆不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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