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愿逝世者得到安息,望施暴者得到严惩……
昨天(1月11日)下午,正值下班交通高峰期之际,在广州天河正佳广场附近,一辆宝马SUV冲入斑马线,高速撞倒多名行人和电动车骑手。
据网友在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该宝马SUV在车头撞烂后仍持续行驶,前来控制现场的警用摩托车也被其撞倒,警察亦因此受伤。该涉事司机撞人后还曾下车撒钱,而现场多人受伤后当即倒地不起,十分惨烈。
随后,广州公安发出通报: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目前造成5死13伤。目前,涉事司机温某(男,22岁,广东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这个路口位于天河CBD中心,对于所有广州人来说都十分熟悉,而对于当日经过的人来说,这只是十分普通的一天,有夫妻带着女儿去买新年衣服,有写字楼白领下班准备回家吃饭,有外卖骑手赶着把餐饮送到顾客手中……但这次完全无法预料的惨烈事件,却改变了很多人的一生。
事件发生后,一个年轻妈妈抱着生死未卜的女儿,坐在斑马线上撕心裂肺地痛苦哭喊着:“我的女儿啊!我的天啊!”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视频时,都不禁感到强烈的心碎……
01
无差别杀人的代价
根据现场流传出来的视频,该男子表达清晰,但究竟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就需要警方作进一步调查了。但若精神正常,这种无差别杀人的行为又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网络上,有不少网友认为该男子犯了交通肇事罪,不会被判死刑,因此感到愤愤不平。
其实,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在主观上并非故意。
本次事件更符合“无差别杀人”的特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无直接利害冲突,犯罪行为的对象并没有明确与特定的目标,犯罪地点往往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同时行为人无组织依托,为个体作案。
我们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如果存在毒驾、醉驾、报复社会等情形,利用车辆撞击社会公众等不特定对象,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也可以参考情况类似的“大连宝马撞人案”。
2021年5月,男子刘东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驾驶宝马轿车冲撞正在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也维持原判。
当然,此次广州宝马撞人的事件属何种性质,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构进行判断。
02
无差别杀人能否预防?
这一事件引起不少市民的恐惧与不安,因为无差别杀人打破了“冤有头,债有主”的观念。也就是说,一个“疯狂”的人突然向无辜人群露出爪牙,伸向每个人都可能走过的公共场所,我们难以预判意外会不会有一天落到自己的头上。
那么无差别杀人事件究竟能否预防呢?
事实上,对于个体而言,无差别杀人的确很难预防。无差别杀人事件的罪犯大多并非临时起意,相反,他们往往是经过充足的准备之后才进入公共场所实施伤害行为的。
“日本秋叶原无差别杀人案”中,罪犯驾车撞倒5名行人,再下车刺伤12人。而在事发前两天,罪犯就购买了作案刀具,并曾到秋叶原“踩点”。
再从动机上来说,无差别杀人的罪犯往往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且对报复社会心理极强,目的就在于制造尽可能大的伤亡,手段残忍且果断干脆。
2019年,江西某罪犯因遭遇生活挫折及患有精神疾病,决定向陌生人下手。罪犯尾随女性行人,持尖刀从行人身后往其颈脖处连刺数刀,将女子杀倒在地后,又往她的颈脖处连捅数刀。
罪犯的这些准备,对于一个普通的个人来说,是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制止的。
但面对无差别杀人,社会也并非束手无策,更不能坐以待毙。
我国学者曾研究得出:针对无差别杀人案件的特殊性,应通过设立短期预警系统和长期预警系统。
短期预警系统包括“特殊”人员监控和重点场所监控。
一是“特殊”人员监控,对于危险人群罪前释放的异常信号,如书写遗书称“想报复社会”,家人、朋友、警察等需要及时交换信息,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人身监控。
美国“红旗法”就规定,允许家庭成员或执法机构向州法院请愿,如果他们发现某些人存在精神痛苦或对他人构成威胁时,禁止他们使用枪支。
在民事纠纷中,呈现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或针对处理结果严重不满的个体,负责解决纠纷的相关人员及组织应当及时跟进案件,疏导其不满情绪。
二是重点场所监控,加大对重点区域的见警率,建立合理的巡防巡逻制度,以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
长期预警系统便是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例如推进公益性心理疏导机构建设;针对严重心理问题的群体建立人员档案……
更重要的是,在无差别杀人事件之后,揭示并反思罪犯行为动机背后更隐晦的社会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教授张小虎曾对无差别杀人的犯罪心理进行过分析:“无差别杀人案的犯罪主体大多是在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谓社会边缘人。”
高失业率、校园霸凌、性别歧视、网络暴力、家庭暴力等社会问题都有可能成为“无差别杀人”的诱因。
“日本秋叶原案”罪犯加藤智大在行凶之前,曾在网上怨叹认识不到朋友、交不到女友,遭到一些网友的嘲笑谩骂,继而引发激烈的网上争吵。而公司的辞退更是直接成为加藤智大做出偏激行为的导火索。
若忽略无差别杀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那么受害者的生命不但会白白付出,普通人与犯罪者之间的屏障,也会越来越脆弱。
通过改善教育、医疗及缩小贫富差距等方式逐渐缓解诸多层面的社会矛盾,以减少犯罪发生率,是非常复杂和缓慢的过程,但也是解决无差别杀人此类困境的重要一步。
03
心理善后如何展开?
除了对施害者的严惩,受害者与目击者的心理问题也需要重视。
网传,有小女孩当场身亡,现场受害者母亲哭喊:“只是出来带孩子们买新衣服而已,为什么这样对我?”
亦有目击者在网络上表示心有余悸:
有心理专家表示,当人们遭遇或者目睹惨烈事件后,往往会在头脑中形成一段痛苦的回忆,例如生命受到威胁、亲人朋友的离去、自己处于无助状态,这种回忆会以闪回的形式存在于受害者的头脑中。
心理创伤带给人们的影响既有短时性的,更有潜伏性以及永久的。
同时,受害者或目击者容易产生一系列的应激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
在生理上,个体可能会出现血压血糖升高、头痛、疲乏、呼吸困难等;在情绪上表现出恐惧、焦虑、怀疑、抑郁、麻木、悲伤、绝望、孤独、自责、烦躁等;在认知方面常表现为注意力难以集中、犹豫不决、闯入性记忆、失控感、自责等;在行为上易表现为过度警觉、失眠、进食问题、哭泣、重复性动作、回避行为、过度依赖他人、动作迟缓、经常发呆等。
因此意外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该重视直接受害者或死难者家属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援助服务。而现场目击者或幸存者也可以积极寻求心理治疗或心理辅导。
04
讨论恶性事件的伦理问题
在本次事件中,媒体与公众该如何讨论类似的极端暴力事件,也引发了激烈争议。
有网友批评,部分媒体编辑的话题词条有博眼球的嫌疑,同时容易引起误会,将#广州一宝马冲撞人群已致5死13伤#改为#广州一男子开车冲撞人群已致5死13伤#更加妥当。对于媒体来说,报道的遣词造句应该客观且准确。
另外,该不该传播、该怎么传播案发现场与细节也是一大难题。
一方面,有网友担心如果媒体对犯罪手段或实施细节进行过多过详尽的描写,会引起潜在危险人群的模仿。
同时,部分关于事发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冲击力太强或太过血腥,容易令公众产生不适感,大范围流传也容易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2018,江西一28岁男子因儿时遭受校园暴力,用匕首随机杀害了九名学生。网络上一些报道以“杀人案现场画面曝光”的字眼开头,配上孩子躺在血泊中的照片,并以悲情的文字渲染死亡。有网友评价,这些报道不仅图片令人不安,甚至存在以煽情来吸引流量的嫌疑。
另一方面,亦有网友认为,如果舆论只是蜻蜓点水地关注,难以使得公众产生警觉,对周围环境提高警惕,也难以引起社会对恶性事件的重视与反思。
除此之外,关于无差别杀人案的后续讨论也涉及到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比如是否侵犯了嫌疑人及其家人的隐私,是否有戏剧化、奇观化罪案和凶手本人的倾向,是否盲目有怂恿群体宣泄情绪……
媒体与公众在探寻真相与维护公共利益、尊重个人权利之间,有一条微妙的红线。
解决伤害最好的方法,是预防和善后。对于真切发生在身边的无差别杀人事件,除了恐惧,我们还应该最大程度地预防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修复因社会机能故障而导致的个体伤痕。
最后,愿逝者安息,愿施暴者尽早得到制裁……
各位自己友,
你怎么看这起惨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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