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写腾讯被骗事件之前,容我先大笑一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了,说正经的。事情的经过大家都了解了吧,简单地说,就是:
有三个骗子私刻了老干妈的公章,找腾讯投广告,骗取配送的游戏充值礼包,转手卖出去赚钱;
腾讯尽心尽力地给老干妈做了一大波广告之后,发现收不到钱,于是把老干妈告上法庭;
老干妈接到法院通知后说俺从来没找你打过广告,你被骗了,然后顺手帮腾讯报了个警;
最后腾讯傻了,全国网民普大喜奔:“原来鹅厂也会被骗哦!”
这次事件被大家戏称为“逗鹅冤”……
在这件事里,大家关心得比较多的,大概是腾讯的“傻白甜”,骗子的大手笔小收获,和“公章原来真的很有用——李国庆”……这些比较娱乐性的点。
但除了这些让大家哈哈一笑的梗之外,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些大家很容易忽略掉的精彩部分,接下来我给大家捋一捋。
要点一:腾讯在深圳南山区法院状告老干妈拖欠广告费,南山区法院二话不说,就发文冻结了老干妈一千多万的资产。
如果说腾讯的广告营销人员和法务人员在审核广告投放协议时有所疏漏,那么作为司法机关,在冻结人家老干妈财产的时候,是不是也该适当做点核实工作呢?起码也有必要向被告方告之一下吧?
要知道腾讯公司在互联网界还有一外号,叫“南山必胜客”,说的是只要是在南山区法院打的官司,腾讯必胜无疑。
虽然这个说法既未经证实,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南山法院与腾讯公司之间有何关系,但地区司法机关对地方明星企业存在明显的倾向性,这显然不是腾讯的独家特权。
司法机关是公平公正最后的守护者,是国家之公器,而非一家一姓之私器。如果公器有私用之嫌,那么显然会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造成影响。腾讯也好,其他一些明星企业也好,在法律面前都应该是一视同仁,而不能把执法和司法机关当成对付竞争对手、纠纷对象的利器。
希望腾讯在这次事件里吸取教训,洗掉“南山必胜客”之名,对其企业形象也好,对推进法治社会也好,都善莫大焉。
要点二:在游戏里打老干妈广告其实并没有什么屁用。
腾讯做事还是很认真的,用自己的一个热门游戏作为推广平台,还想了各种方式把老干妈和以年轻人为主要用户群的游戏做了各种结合,可谓诚意满满。
但腾讯的努力很显然没有引起老干妈的重视,既没留意到腾讯在给自己打广告,也没发现销售有计划外增长的情况,总之就是腾讯诚意满满的这一波推广可以说几乎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以至于老干妈在接到南山法院的告票,才一脸懵逼地说从来没有跟腾讯有过广告合作。
腾讯在中国游戏界的地位可谓一览众山小,它能拿出来接大客户广告的游戏,自然也是用户众多,流量惊人的。
但很显然,流量和效果并不是一回事,在特定人群中的曝光再强,如果这个人群不是目标用户,也是石沉大海,一去无回。
老干妈这样用户粘度极高的生活必需品,和手机游戏这种娱乐型的曝光平台,契合度真的很低。所以也难怪腾讯苦哈哈地做了这么久,老干妈却全然不知情——双方根本就是在两个平行宇宙里,几乎毫无交集可言。
所以说什么产品投什么广告,还真是门大学问。
要点三:老干妈说自己从来不投广告。
记得在《倚天屠龙记》里,神功未成的张无忌为了救明教锐金旗的人,自愿受灭绝师太三招,前两招被打得吐血半死。
到了第三招,他想起九阳神功里教的道理:“他强自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自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于是张无忌运足一口真气,任由灭绝师太全力发掌,结果果然安然无恙。
老干妈就很有点张无忌的派头,管你鹅厂多强多大多厉害,我自己卖我自己的辣椒酱,管你外面狂风骤雨。
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始终是它的产品。产品足够好,有足够高的护城河,有足够多的消费者喜爱,永远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东西可以锦上添花,但真正核心的竞争力,永远是产品本身。
所以做实业的朋友,真应该向老干妈学习。不是学它不做广告,而是学它把产品做得消费者离开它就吃不下饭。
要点四:原来公章真的很重要,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