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曾经被无数国人引以为傲的华为,忽然变成了千夫所指,而“251”则成了“996”之后,又一组热门数字。

 

事情的起因,是华为一位前员工李洪元,因在离职时争取劳动补偿,被华为以多个罪名起诉。在被关押了251日后,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并向李洪元赔偿人身自由损害金和精神抚恤金。

 

事情曝光之后,联系上之前网易刚刚曝出的重病员工被辞退事件,公众纷纷质疑华为店大欺人,对离职员工缺乏人道。

 

不过这时候,依然有很多人为华为发声,有的说民族品牌不容易,有的说这是美帝打击中国5G的阴谋,也有的说可能离职员工勒索企业时有发生华为未必有错,更有的说这是法律制度的缺陷不是华为的错……

 

但这一切为华为辩解的声音,都在华为发布的声明之后,几乎销声匿迹。

 

华为的这份声明字数不多,但铿锵有力:“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这份声明在法律层面可谓滴水不漏,但却让公众对华为大失所望,让所有为华为的辩解都变得苍白无力。

 

理论上说,华为如果认为李洪元涉嫌犯罪,确实有权利对其进行举报。但在了解了事情具体经过之后,我们会发现华为在李洪元向法院提出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先以泄漏商业机密罪报案,导致李洪元被拘留;继而以敲诈勒索罪报案,导致李洪元被正式批捕。如果不是李洪元保存了现场录音并做了备份,而相关证人又更改了口供,李洪元面临的,恐怕远远不止251天的拘押。

 

也就是说,华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完全可以用民事法律来处理的劳动补偿纠纷,悍然动用刑事法律,导致李洪元失去了251天的自由。

 

大家都知道,区区十万多元的赔偿金,远不足以补偿251天的自由。

 

从法律层面来说,在一个完美的法治社会里,华为和李洪元是平等的个体,那么华为声明里面所讲的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

 

但我们每一个人都明白,我们身处的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社会,巨无霸华为和作为个人的李洪元,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都是不对等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公安部门可以因为华为的举报,把李洪元关押了251天,但你能想象因为李洪元并没有充分证据的举报,就先把任正非给关起来两百多天?

 

我们常常说要建立法治社会,那么什么才是法治社会?法治,治的是谁?

 

所谓法治,首先应该是限制权力,限制强者的。正因为强者和弱者在各方面的不对等,才需要法律来保障弱者的权利,来限制强者为所欲为。无论是权力还是资本,都拥有远超普通人的能力,都更应该受到法律的管束。如果仅仅是让普通人乖乖听话,那不叫法治,那叫法家。

 

记得不久之前,某位医生在网络上对某药酒批评了一番,引来了跨省拘捕和长时间的拘押,现在我们再次看到巨无霸企业的影响力。我当然不是说华为与当地执法机关有什么瓜葛,但作为当地的执法机关,很容易倾向于保护当地的明星企业,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事实上这也不是中国特有的状况,大家看看美国电影《黑水》,就知道不管在哪里,没有监督和限制的资本和权力一样,容易走向腐败。

 

我们常常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华为作为中国高科技的龙头企业,被国人寄予厚望,也得到众多国人的热烈追捧。正因为拥有巨大的能力,华为更应该深自警惕,不能够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无视普通人的痛苦,不能够为了强大而忽视自己的道德责任。

 

如果一个人为了强大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如果打着大义的旗号就可以无视其它个体的权利,那么他再成功也很难得到众人的尊重,甚至最后会被自己所击倒。

 

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同样如此。
 
(至于很多法律界人士讨论的羁押期限过长,缺乏保释机制等问题,确实是这个案子的另一个需要反省的问题,但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暂且不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