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后工商局和法院的人必须多看点娱乐和八卦新闻,必须要了解“名人”名到什么程度,才能判断谁或者接近谁的商标可以注册,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也。但我仍想知道他们的依据是否有严格的尺度和标准。比如,“赵忠详”或者接近“赵忠详”字样很可能通不过,但“饶颖”或者接近“饶颖”的行不行?谁说饶颖女士现在不是名人?
当管理条例和法律条文不需要逻辑的时候,个人主观思维或者想当然便是权力部门的逻辑。所以,滑稽荒唐之事总是不断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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