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尊重生命和尊严才会有和谐社会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11 11:11:43 / 个人分类:观点与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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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杨佳杀警案成了各大论坛的讨论焦点,对于一个造成6死4伤的凶悍“独行刀侠”,网友反应竟然是一面倒同情凶徒杨佳,反之,那数名无辜枉死及受伤的警察却没有多少对其同情和惋惜的声音。对生命如此冷漠无视,实在让人心痛......

 

  杨佳杀警察以及他将受到的惩罚,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剧,也是我们作为同类之痛。生命与尊严都值得我们相当之珍视,我们要思考的是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而使人们的心态逐渐对于杀与被杀,都难得有一种理性的态度。警察之坏,其实也是我们这个制度坏的一种反应。我当然不是为警察其中的恶辩护,他们有他们这个职业应该承担的风险。警察这个职业由于制度上的许多问题,以及其中一些个体的无良,致使人们对他们的整体评价偏低,整个社会对他们的信任度也空前降低。对一个职业群体产生的怨恨,正在社会上蔓延,这也是杨佳杀人后,有些人称之为大侠的理由。为什么会如此呢?除了警察自身的原因外,我们整个社会制度对个人生命和尊严可谓相当漠视,才导致了互相之间的仇恨。

 

  而警察对个体生命和尊严的不够尊重,恐怕是个普遍现象,他们不仅没有为纳税人所养的认识,不少警察将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民众之上,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粗暴、鄙视、冷漠等,在大多数警察身上体现得相当充分,这是我们寻常在街上都可以看到的一景。比如为了纠正违章车,不惜采用日本鬼子对待人民的方式,躲在树林丛中等着你进圈套,这样的执法,焉能不引起民众普遍的不满?同理,处理杨佳的警察当然应该罪不致死,杨佳对警察的杀害也不应该受到赞扬,而且应该受到相应之惩罚,但我们的公安局在此事有过丝毫的反省与问责吗?完全没有。这才是整个社会真正不靖的根由。公安局和警察历来就会觉得他们是对的,而且似乎只有他们才对,出现再多的杨佳对他们也没有丝毫的反省与问责制度之形成。换言之,这次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的警察应该反省,该局领导应该辞职,更多的公安部领导应该向民警和杨佳道歉。可是,傲慢的公安机关,他们何憎显露出一点人性的温柔,以及对自身罪恶的反省?没有相应之反省与问责,以及相关制度之改进,哪里能制止住杨佳戮警案的再度发生?说句实在的,中国人毕竟是胆小而善良的,枪支弹药管制极严,如果是相对激进的民族,那么像目下公安机关和警察处理社会问题的方式,恐怕只会引来更多的恐怖活动和人肉炸弹。我们应该针对杨佳这样的个案,来应对将来这个社会怎么变革,不能等到民情汹汹,恶性事件增多,再来思谋良策,恐怕就会为时已晚。一旦一个社会的恐怖事件增多,无论你多么强力弹压,都非社会之福。因为公权力的暴力弹压和个体的自杀性袭击,如此循环报复,往复不断,真乃吾国之大不幸。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缺失尊重生命和尊严,何来有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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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和谐社会 尊严 尊重 杨佳 生命

芳村地区发布于2008-07-11 13:44:39
自己问心地讲句,当扬佳杀警察时,我居然没有那种嫉恶如仇的感觉,我更多的是感觉没有感觉-----麻木了。就像又一次听到某某省长因包养情妇贪污过亿已被双规一样麻木了。当然,杨佳的死刑是所有中国成年公民意料之中的事,而举例中的某某省长是否会“保外就医”就不得而知了。

不论作者是谁,这些文章最多只能肃清网络暴力气氛,营造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对象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目标是和谐社会,但却只看到了网络上的一批反应过激的网友,而看不到更多的、潜伏中社会中一声不响的、早就已经麻木了的人。后者比前者更让人心痛、更危险、更加是吾国之大不幸。

关于杨佳的事,已经再没有再讨论的必要,一切都尘埃落定,明天,城管们照样粗暴执法,小贩们照样苟言残喘。
jf394发布于2008-07-14 00:27:28
是否依法定程序进行工商登记,这是自己的选择,是否当走鬼或者城管、警察也是自己的选择
强一D的个人空间 强一D 发布于2008-07-14 07:24:52
楼主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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