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网友论坛's Archiver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2 21:51

|公告|观点版意见交流区

  如果大家愿意公开讨论,请在此发表你的意见;如果不想公开,可以发站内短信给我。  (H)

小劳 发表于 2004-12-12 22:38

祝贺新任斑猪!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3 14:22

特别多谢小劳的支持和鼓励。

岚·LEN 发表于 2004-12-13 17:14

新官上任请FB啊~~~咔咔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3 17:42

大家来深圳啦,我恭候多时 :-)

yeongsw 发表于 2004-12-13 22:35

[quote=\"drizzt\"]大家来深圳啦,我恭候多时 :-)[/quote7]

看呐~~~早知道应该投反对票~~~ :-D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3 22:38

原创作品请标明“原创”,以便于斑竹考虑加精

frienda2000 发表于 2004-12-13 23:31

祝贺新斑竹。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3 23:35

多谢支持,大家一起努力

独木桥外的行走 发表于 2004-12-14 15:35

拜托斑竹不要把我的帖子加为精华,尽管我的帖子100%都是原创,但经过那次事件之后,我对加精华很恐惧,所以在此请求斑竹,无论我的帖子是好还是坏,都不要加“精华”。谢谢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4 16:11

恭敬不如从命,没问题。不过以前不是我加的精华我就不动了。

bahumt 发表于 2004-12-17 20:40

不知道朋友时常去的是法塔,NT,龙堡亦或CFAN之类的
然而既然也是了解规则的,我必须要说,你也知道“真实中立”这个立场,即便是在游戏中也是非常难以保持的,何况是在这有时候是非白即黑的激烈讨论中
完全的中立不是个性化的斑竹,个性化的论坛所需要的
谢谢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7 23:56

请看论坛办公室版里我申请观点版版主的帖子,我说得出的东西当然就要尽力做到。

gztommy 发表于 2004-12-18 05:46

我想弄清楚得是什么算是骂人?怎样得字眼才是骂人?如果是“*”“*”这些赤裸裸得字眼才算是违反版规,会不会太过肤浅?有些人喜欢饶着圈子骂人,冷嘲热讽,或者看着右边骂左边,如果不适当加以制止,就会越演越列,迟早“*”“*”“*”之类词语会冲口而出,到哪个地步才删贴又能删得多少?就算删了又能做到多少公平??毕竟每个人被迫说出那些字眼已经是有许多前因后果,毕竟论坛还没有素质这么低的人上来没有前因后果就骂人。
如果要斑竹做到这点,我觉得有点强人所难,毕竟斑竹也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时间,作为斑竹也是业余时间。如果要斑竹看完每一个贴,看完每一个字有点不现实。
所以要求大家自己自率。但是现在现实的是,很多左派人士在讨论国家与民主这样一个根本没有答案,没有对与错的标准的问题时候,喜欢围攻某人,喜欢就一两个观点展开对攻,甚至看到自己不喜欢的言论就玩弄自己的文字工夫,饶着圈子骂人,甚至是成群结哌,联合围攻。在一个没有对与错的话题讨论逐渐变成想拳台的拳手,击倒就是胜利,无论是怎样招式和方法。
诚然斑竹应该是一个足球场上的裁判官,当比赛逐渐出现火药味的时候就应该加以制止,如果任由发展,等到队员群欧时候才出手那就太晚了。处罚那个都有失公平!
当然做到绝对公平是不可能,所以每个人自己自律才是关键。象bahumt这样,控制不了自己言辞,却来这里叫嚣斑竹保持中立的,我想首先自己的言辞要保持中立,当然观点除外。

bahumt 发表于 2004-12-18 12:58

——————————————————————
版主按:因内容与本贴主题无关,此回复已删除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8 14:43

[color=red]2.8本论坛在现实许可的情况下尽力保障用户的言论自由,但用户不得发表以下内容:A.涉及对本论坛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B.为商业广告并与讨论主题无关的内容;C.已经重复多次发表的内容;D.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并有可能对网站生存造成威胁的内容;E.内容涉及性行为或身体裸露,并以挑逗阅读者性欲为目的的内容;F.含有恶意代码、电脑病毒、木马程序的内容。G.会引起知识版权争议的内容。[/color:f762e995d7]

关于2.8条的A项规定,我发现最近多位朋友已经触犯了该条规定。不过我先礼后兵,暂时只处理了[color=red]直接[/color:f762e995d7]对本论坛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希望大家注意。如果我实行严刑竣法的话,固然可以省事很多,但论坛的生命力也就消耗了,这个结果大家都不想见到吧。

bahumt 发表于 2004-12-18 17:55

好吧崔斯特,如果这便是你保持中立的方法(删除内容却保留帖子),我便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过,之前某人发的那些牢骚,很显然是没有看清楚我在说什么
我当然认为斑竹保持中立是必要的
然而我反复说明的是这样的立场事实上是非常难以保持的(崔斯特,我这话现在是说给别人听的)
因为,个人的好恶毫无疑问会影响起判断力和行动力
某些人看到与自己意见不符的文字,不经过仔细的分析便开始拍砖,便是典型的表现了

而我觉得斑竹能够有一个特定的立场,这样反而能够避免一些本就尖锐的问题讨论得火药味太足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大家各行其便

独木桥外的行走 发表于 2004-12-18 18:43

斑竹保持中立是基本要求,如果你对一些问题不能保持中立的话,可以尽可能参与辩论,对于一些容易出现激励争论,或者已经产生辱骂性攻击的帖子,可以用“加锁”来进行管理,而无论如何,斑竹都不应该出面指责和批评言论的任何一方,只能按照基本法来进行删、改帖子,否则的话,斑竹就会让人产生不公的感觉,如果一旦大家认为斑竹不公的话,人气就会流走。而且还有一个建议:[color=red][size=24:5dfde3ada8]其它人可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人,斑竹绝对不可以,也不应该以高高在上的精英态度去管理版务,作为斑竹应该以身作则,如果自己都管不住,从何去管别人[/size][/color:5dfde3ada8]

garry 发表于 2004-12-19 00:45

我做版主,欢迎各位来这里发牢骚,言辞激烈些也可以,
在这个社会里,平时发牢骚的地方不多,我愿意提供
给各位发牢骚的地方。

我愿意倾听!并且保证不以为忤!

但各位不要违反网站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公开的、经过了大家的认可、
我是按照本子办事而已。毕竟我的权利是经过大家认可的,我不敢滥
用,并且接受监督。如果我压制任何人的合理言论,民主上任的制度
就会变成一出娘胎就立即死亡的制度了。

我的斑竹身份并无任何权利压制任何人的言论,职责仅限于维持网站的
正常秩序,保障各位发言者的尊严不受侵犯。在我当值的时候,网友被
别人言语侮辱,某些人言语不文明,而我无所作为,此时我觉得我是负
有责任的。

当然我有时也要发泄一下,内容与版主职责无关。
否则,你们有发泄的资格,而我就没有,那么我岂不就吃亏了?

独木桥外的行走 发表于 2004-12-19 09:21

其实你可以用换ID的办法回应,就像管理委员会那样,如果要回应或发泄的话,用自己的ID就可以了,涉及到管理的话,统一使用的是\"root\"这个ID,另外做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者斑竹的话,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发泄”的权力,如果这都不考虑清楚的话,根本就没必要申请做斑竹,像我一样,放弃所有权力,爱说就说,不爱说也没人理,多舒服!!
[quote=\"garry\"]
当然我有时也要发泄一下,内容与版主职责无关。
否则,你们有发泄的资格,而我就没有,那么我岂不就吃亏了?[/quote6]

drizzt 发表于 2004-12-19 12:02

呵呵,我还一度以为root真有其人

锋言锋语 发表于 2004-12-19 12:31

:-O [quote=\"drizzt\"]呵呵,我还一度以为root真有其人[/quote6]

bahumt 发表于 2004-12-19 15:18

前面才有朋友说到“精英意识”
后面就有人用“不以为忤”来回应……
我又想笑了
到底某人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呢
还是故意抬高自己的身份?

我要说,想当好斑竹,不是单凭一腔的热情便可
还要有相应的经验和足够的实力才是呢~~~

至于那刚当上斑竹,言谈举止便处处流露出高人一等的角色
我们大可不必将其当回事儿了~

锋言锋语 发表于 2004-12-19 17:35

:-| 深有同感
[quote=\"bahumt\"]至于那刚当上斑竹,言谈举止便处处流露出高人一等的角色
我们大可不必将其当回事儿了~[/quoteb]

Ilovegznf 发表于 2004-12-24 23:20

1、不要到处宣传本论坛。出名时,政府宰杀你准备过年!!
2、希望在论坛上能拉帮结伙,那是“吵架”会更热闹,观点会更深入。当然可能
   会两败俱伤,这我不想看到的。
   现在想到就是这么两点,以后想到在提吧!!

garry 发表于 2004-12-26 10:28

[quote=\"Ilovegznf\"]1、不要到处宣传本论坛。出名时,政府宰杀你准备过年!!
2、希望在论坛上能拉帮结伙,那是“吵架”会更热闹,观点会更深入。当然可能
   会两败俱伤,这我不想看到的。
   现在想到就是这么两点,以后想到在提吧!![/quoted]

我考虑到尊重人们的发言权,要比某个人的发言实际内容是否合乎其他
人口味重要的多!

即使我个人很不喜欢某些编辑,但我仍然会一视同仁地将“保障每一个
人的合法言论权”当成我的义务和职责。

所以,不管是何种合法言论,我一概放行,但如有发现侮辱他人的言论,
一概按照本网站的规矩实施必要的措施。

至于其他的于本版言论无关事情,我本人一概不过问、不参与、不享受
其带来任何好处。

Ilovegznf 发表于 2004-12-26 14:23

[quote=\"garry\"][quote=\"Ilovegznf\"]1、不要到处宣传本论坛。出名时,政府宰杀你准备过年!!
2、希望在论坛上能拉帮结伙,那是“吵架”会更热闹,观点会更深入。当然可能
   会两败俱伤,这我不想看到的。
   现在想到就是这么两点,以后想到在提吧!![/quote0]

[b0]我考虑到尊重人们的发言权,要比某个人的发言实际内容是否合乎其他
人口味重要的多![/b0]
即使我个人很不喜欢某些编辑,但我仍然会一视同仁地将“保障每一个
人的合法言论权”当成我的义务和职责。

所以,不管是何种合法言论,我一概放行,但如有发现侮辱他人的言论,
一概按照本网站的规矩实施必要的措施。

至于其他的于本版言论无关事情,我本人一概不过问、不参与、不享受
其带来任何好处。[/quote0]
    真理是孤单的,有时是“反动的”。她更需要更多人来支持,呵护。

cnzgt 发表于 2005-1-19 21:0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garry 发表于 2005-1-22 02:09

[quote=\"cnzgt\"][size=24][color=red:c85ea27f3d]斑竹不必保持中立,应该有自己的倾向和原则。一个论坛应该有自己的定位和特色。全国的论坛多得很。不喜欢这个论坛的人可以走,到你喜欢的论坛上去。道不同不相为谋。与其在一起争吵不休,不与各人各走各人的路。让论坛与论坛之间相互竞争,看谁发展快,看谁能争取更多的读者。论坛的目的就是发展。发展就是硬道理。[/color][/size:c85ea27f3d][/quoted]

论坛的规矩:
掐架可以,灌水也可以,但不准刷版。不准侮辱他人、言论不准
违反国家法规。

这里不搞“道不同者不相为谋”,希望在论坛里大家各自把自己
奉为“真理”的东西摊开来。大家各自摆出论据,各自发表见解,
一论高下。我认为搞论坛之间相互竞争不如相异的观念在这里直
接拼刺刀来得爽快。我乐见大家在此酣畅发言并各自都感到过瘾。

我不承认类似“排斥其他声音的强权即为真理”的论调,除非我
被说服。我至今还没有被这样的“真理”所说服。 我赞成“人生
需要真理来指导”的说法,但是作为单个人观念中确认或不确认
某些论点为“真理”的权利,我认为不在别人手上,而是操控在
各位自己的手上。

对于“由极少数个别人发现的真理”、“多数众人往往是幼稚
可笑的理论”甚至是“赞成或反对各种学派和教派的帖子”我
一概放行, 让大家见识一下也好。至于说认同与否,由读者
自行决定。

我不会把是否会“误导青年学子”作为我的责任,我相信年轻人
应该多阅读、多见识、多思考。有自己的想法、看法是一件好事。
而且在这里,他们本来就有保留自己对事物的独特见解的权利。

我们不走明星路线,不会为了争取更多的读者而对明星的言论格外
优待。因为明星的言论也不见得是全对的!在这里大家发言权一视
同仁。不论发言者的身份是何等微不足道,我们都尊重其作为发言
者的权利、与明星同等对待。

chenjunnd 发表于 2005-3-24 22:29

能不能来个置顶,把观点版的精华,或者独特的观点,做个链接,方便一来,就能够查阅~~~~

方式做成这样:1、反分裂,请先从人民币开始。http://
可以吗?

drizzt 发表于 2005-3-24 22:48

精华帖按“本版精华”就可以看到啊。观点独特的帖子?......太多了,而且每个人眼中的标准也不完全相同......

drizzt 发表于 2005-3-25 08:58

各位朋友在发新贴时请选择好主题分类和标题分类,以方便大家能按内容分类来阅读。多谢

矿泉中学的 发表于 2005-4-7 21:03

我是新来的啊 请多多关照 你地 讲的 都系地 废话 有没好听的啊!!!!

drizzt 发表于 2005-4-7 21:09

[quote][b]下面是引用矿泉中学的于2005-04-07 21:03发表的:[/b]
我是新来的啊 请多多关照 你地 讲的 都系地 废话 有没好听的啊!!!![/quote]

??

chenjunnd 发表于 2005-4-7 22:52

[quote][b]下面是引用矿泉中学的于2005-04-07 21:03发表的:[/b]
我是新来的啊 请多多关照 你地 讲的 都系地 废话 有没好听的啊!!!![/quote]
[audio03]

痛饮倭人血 发表于 2005-4-9 22:56

  [color=blue][size=4]drizzt大版主:这里怎么所有诽谤中国人的帖子都得到版主的吹嘘和加分?[/size][/color]

bangalore 发表于 2005-4-13 03:07

五月花
级别: 读者  
发帖: 27
威望: 27
稿费: 120
家族: 无门无派
支持: 0
注册时间: 2004-07-02
最后登陆: 2005-04-12          
  【字体:大 中 小】  
--------------------------------------------------------------------------------
哈哈, 最近这里好像搞人体展示馆, 愤青遍地, 可以好好观摩他们的丑态.
真是越睇越佩服, 从娘胎开始的洗脑教育不是盖的.

原来伪爱国者除了怒发冲冠爆血管之外仲识扮幽默, france.king 不要跟他们晒时间啦.
另外咆哮抵制日货的伪爱国者, 做到先好, 否则只要用了一件日货你们这句口号就成为
大笑话. 如果既想抵制又抗拒不了日货, 不妨改改口号, 叫 "抵制一部分日货", 那样转呔
都容易D

下面是引用kevin于2005-04-09 00:59发表的:
最繁那些粪青,大脑中装的真是大便吗?一上来就人身攻击然后又不提出自己的观点。你们真是TMD!

这样的人身攻击贴子居然不扣分,不删去,公理何在?

  [audio01]

bangalore 发表于 2005-4-13 03:09

小太郎和小龙的故事(原创)

话说这天小太郎刚走出门,就听见有人大喊:赔罪!一看,有个衣衫褴褛的在自己门口大叫,原来是自己的邻居小龙。小龙和小太郎这两家人以前好过,也打过架,现在开始做生意了。但为一小块水田还有点争执。小龙最近卖大葱赚了几个小钱,想起以前被太郎家欺负过,开始找太郎家麻烦了。这不,小龙今天又来了:你爷爷老太郎当年趁我家里人吵架的时候来抢我家,还打死了人,快赔罪!爷爷的行为,小太郎是知道大概的,所以心里有点虚,但承认爷爷是强盗毕竟面子上不好过,不由声音自然也小了:我那时还没出世,知道的不清楚,再说也都是爷爷辈的事情了,扯那么远干吗。而且当年我爷爷不是也被同村几个看不过的大汉差点打死吗?还往我家扔了几个大炮仗,也烧死了我家好几口人呢。小龙说:不管那么多,你家的人曾经来我家抢东西,就是要赔罪,还有,你爷爷在我家砸烂的东西还没赔钱呢!说起赔钱,小太郎的底气就足了:当初我爸说要赔的,是你爸白纸黑字说不要的。再说,前些年你连饭都没得开的时候,我可没少帮你,现在每年过年我还封个大红包给你,要说赔也该赔够了。现在既然你这么说,以后过年我连那个红包也省了。小太郎越说越来气,开始我还让着你,你这样天天缠着我,烦不烦? 那么闲不如多卖几根大葱啦,看你家老婆孩子饿的面黄肌瘦的还经常给你打,你也不知羞。说着说着声音也大起来了。
两人越吵声音越大,其他村民都过来看热闹了。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以前这龙家也阔过的,好象有几个祖先武功还不错。弄到今天的田地还不是自己瞎折腾?有人又说:他赚钱的本事没有,在外面做孙子,回家却经常打老婆孩子出气,我们跑去劝还说他的家事人家不能干涉。前几年他家连孩子都饿死了几个。有的说:切,那姓龙的为爷爷被人打了那样的陈年旧事整天到处哭闹,想当年他家曾曾曾祖阔气的时候还更霸道呢,人家养了几只汗血蛐蛐很漂亮,就要人家送给他,人家不肯连人家房子都拆了,现在这姓龙的还很得意到处说呢。有个老头子出来说:我们这条村的人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都已经几千年了,早年没有什么村规民约,大家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动拳头甚至动刀子,有哪家没有死过人没有打死过别人?有几家还被杀光光呢。现在大家搞了个村委会,什么事都坐下来谈,打架的事少多了。老是翻以前的旧帐,谁的屁股是干净的。

这样一篇类似新教科书,美化侵略略战争,把责任推给中国的文章居然获得加分?
天道何在!!!!!!!!
对不起,我将大力公平民主宣传你们网站的该做法,表达不同的看法!


这样

道者 发表于 2005-4-13 23:22

斑竹是深圳的么?俺老粗也在这里打工

xianqijing 发表于 2005-4-14 01:47

拙作居然让羊网人气急升,还有爱国青年要免费帮羊网宣传,小劳应该请我FB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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